增值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 学术研究 > 税法解读

小规模纳税人部分开具专用发票,能否免征增值税

信息来源:税屋综合  文章编辑:木可  发布时间:2021-08-20 16:03:07  

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同时,我们还知道一个政策,就是说,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言之,若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放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才可以。

那么,本文结合这两个政策,谈谈小规模纳税人应客户索取,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下,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我们来看下面三个例子:(假设以下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皆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

例一:甲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42万元,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甲公司自然可以就此42万元销售额,全部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例二:乙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42万元。其中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万元应客户索取,依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目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2万元销售额来讲,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注:年底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执行1%征收率。

(二)因为乙公司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所以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30万元销售额来讲,仍然可以依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三:丙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52万元。其中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2万元应客户索取,依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2万元销售额来讲,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这与上面一样。

(二)那么,对于开具普通发票的30万元销售额呢?

事实上,丙公司既然“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52万元”,已经超过45万元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优惠标准,因而,应当就其全部销售额,依法缴纳增值税。

所以,对于开具普通发票的30万元销售额,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来源:草木财税   作者:于小强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推荐律师
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4879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