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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应税行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信息来源:资深房地产税务律师网  文章编辑:zhengxueyu  发布时间:2020-03-03 13:43:26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事项名称】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申请条件】

  纳税人发生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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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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